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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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_p1aMzBaGlW3AGUbIjCbg,提取码:xjk9。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请联系建设单位。
(3)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川渝中烟配套香精、香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3999号
联系人:罗雨欣;
联系电话:18108079403。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